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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发,就在这里要了她,于是随口说是水果酒。

    “酒?那刚好耶!”星玫将磁瓶放到背后,俏皮一笑,再拿出来时,竟是两个一模一样的磁瓶。

    “我刚刚进来的时候,有几个你的下属,说是很仰慕你这位长官,要送酒慰劳你,约翰哥哥,你真是英雄了得,就连部下都这么爱戴你。我们一起喝了这两瓶酒好不好?”

    慰劳我?送我下地狱才是真的。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瓶子,我口水猛吞,就是不知该如何分辨。

    酒我肯定是不会喝了,但小星玫一开瓶子,喝下淫蛊当然很好,要是炸了开来,让她的秀美娇容变成花脸猫,那可大大糟糕。我愣了好半晌,这才以“公事中不得喝酒误事”的正经理由,暂缓处理这两瓶要命东西。

    “星玫,分开几个月,可把我想死了。”我笑着搂住她的细腰,缓缓往上婆娑,内中意义不问可知。

    “你又说公务中不可以误事?”

    “我没有误事啊!我在尽我长官的职责,好好调教属下二等兵军中礼节。”

    星玫的小酥胸被我一摸一揉,眼神都柔媚了起来,荒芜了几个月的肉体,自然情动。

    我吻着她,正要帮她解扣子,忽然门外有人大声嚷嚷,要禀告紧急军情。一名二等兵像死了老爸一样,呼天抢地,冲了进来。

    “报……报告长官!有弟兄发现伊斯塔的大军,马上就要杀来了!”

    伊斯塔的骑兵团,总数两万五千人,全数是一等精兵,正面碰上,我们这一百人只有全军覆没的份。他们正往这方向来,就算我们立刻逃跑,他们骑的是快马,我们只有两条腿,距离阿胡拉玛城又有一日距离,铁定被他们追上杀光。

    全体弟兄都感到奇怪,虽然说我们与伊斯塔军撞个正着,但照理说,另一队走向北方的骑兵侦察队,该更早发现敌人,发火箭烟花警告,那样我们几个时辰前便会看到,应付上有余裕,不至于像现在这般进退维谷。

    全队一百人,只有星玫刚刚骑来的一匹快马,这时,一百双眼睛都盯在我身上,认定我这长官会舍弃属下,骑马逃生。

    “波塔·恩格,你骑上这匹快马,立刻回城求援,请他们派人来援。”

    众人都感奇怪,为何我不放火箭烟花,却命人回去报讯,更纳闷我自己怎么不担了这优差?

    星玫敬慕的眼光瞧在我身上,我却是有苦难言。我国军法极严,在此时抛下部属逃生,军法从事,不死也是残废,我纵想用贵族特权逃避刑责,无奈变态老爸一定不肯站我这边,何况星玫这匹快马已给她骑得半死不活,跑不跑得快谁晓得,要是被人家骑兵追上,照样得死。比较稳当的方法,是在此拖延一阵,真正危急时候,了不起要星玫背我逃命,她轻功极好,山道上跑跳如飞,骑她比骑快马管用。

    至于不放火箭旗花,却是另有用意。

    我叫所有士兵脱下军装,将身上衣服撕得破破烂烂,你打我、我踹你,弄得狼狈不堪,埋起所有装备,所有人装成土匪盗贼模样,之后交代计策。众人听完后俱是满面惊疑,但横竖也没更好的方法,加上看在我没舍众逃生的份上,答应依计而行。

    星玫是女儿身,又是公主千金,当然不好同样办理,我要她躲在一旁,随时看我眼色做事。

    当伊斯塔的前行军来到,我们一伙人从隐蔽处嚷着围上去,要他们交出买路财。

    伊斯塔人显然把我们当成了疯子,再不然就是以为我们饿昏了,发出一阵难听的哄堂大笑。

    火箭烟花一放,白疑也知道我们是军队,连伪装的可能都没有。我曾听变态老爸说过:他曾听说,伊斯塔人的祖先,是干盗贼起家的,后来留下训示,遇见被逼急的盗匪,要网开一面。

    这传闻不知是真是假,现在冒险一试,我已向藏在一旁的星玫连打暗号,随时背我逃走,不料这计策果然成功,几名高级军官模样的伊斯塔人,哈哈大笑过后,命令士兵丢了几袋粮食下来,要我们好自为之。

    庆幸得计,我们正要走开,忽然一个小兵跑来嚷了几句,说是主帅要问我们情报。一问主帅的名字,我的心险些从胸口跳出来。无怪只区区两万人,便敢硬撼阿胡拉玛城,原来竟是鼎鼎大名的血魇大巫师亲自领军!

    这人是伊斯塔排名第一的大法师,擅长各种魔法妖术,论及黑魔法的修为,能比得上他的,实在不多,我那几手小伎俩,压根儿就不能与他相提并论。

    血魇更是出了名的残暴好色,三年前随军入侵时,一夜间虐杀了过百美女,当时老爸在另一头边境给缠着,无法分身,给这淫魔连败我军,气势无俩,最后是翎兰公主亲自上阵,天马一刀,斩得他开膛破肚,拖肠逃命,最后听说是凭着绝世妖法保住一命,却从此立下血誓:终有一日,要将翎兰调教驯服,成为他胯下的忠心性奴!

    话放得漂亮,但做不到就只是斗败的狗在哀嚎,不过,当他现身时,我还是吓了一大跳。怎么名动大地的血魇大巫师,竟然是个千娇百媚的艳丽女子?

    起初以为认错,但听士兵们的叫法,果真是此人。她举手投足,艳光流转,莫说是伊斯塔人,就连我身边这群不成材的东西,都露出色授魂予的蠢样。

    血魇身边跟着四名血奴,俱是高大的狰狞巨汉,每一个的体型都起码有我三倍大。他们步行而不骑马,因为世上只怕没有马可以承受他们的体魄。四人目中无神,但看得出俱是一等一的高手,我听变态老爸提起过,有些巫法高手能以药物迷惑人心,再炼制成没有意识,悍不畏死的奴才。

    这手本事我倒想学,要是能给星玫喂上几粒药,她从此以后乖乖听话,岂不非常理想?不过,要是副作用是变成这种身体,那就当我没说过吧!

    “本法师的巫法能透视人心,在我眼中,天下间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当听完士兵对我们这群“盗贼”的介绍,血魇这么低声说着,那声音竟又变为雄伟男声,去!终于见到个男人,比我那变态老爸还变态得过份。话虽放得漂亮,做不到也没意义,打三年前之后,全大地谁不晓得你是个光会放话的家伙!

    我不想说自己是盗贼首领,无奈手下这群蠢猪的眼神早已将我出卖,当血魇问起问题时,我给他胡言乱语一通,血魇目中露出怀疑,忽而异光大盛,我刚想移开眼,她却发现了挂在我腰间,两只舍不得丢掉的磁瓶,问说那是什么,我瞎扯说是家传的壮阳圣药,男人喝了金枪不倒,女人喝了青春永驻,您两样都用得着,真是最适合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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