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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一代倒爷[1/2页]
其实通过各种不经意的渠道,冰云并不像伟健认为的那样对什么事都“不知道”。伟健和邻居的男人们关系都很好,男人们不太爱说话,说起他来常常就是热心肠,酒量好,兄弟多等等。而女人们喜欢说,她们议论他的常是:他多有钱,有多少钱,当初起家时是怎样的胆大包天,什么都干。现在在城里有多少店铺,以及,还有一个家。据说他是做为在城里上学的知识青年下乡的,但因成份不好,返城的时候比别人晚了近两年,同去的人大都回来有了工作,他回来时却是没有什么工厂接收他。他也不回家,在城里游荡了一阵子,就开始什么都干起来,先是在大街上卖从乡下收来的鸡蛋咸鱼小虾等城里人需要凭票才能购买到的农副产品,卖完了再去乡下收这些东西时,则又把城里的丝线纽扣钩针手电筒带到乡下,卖给平时需要进城才能买到这些东西的农村人。当别人都在担惊害怕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时候,他却在资本主义的尾巴尖上倒买倒卖。
等政策刚一好转,他就在城里弄一个门面开起百货商店来。他脑子活络,胆子又大,别人不敢想的他都敢做。他去南方的沿海城市进回最受欢迎的各种小五金小家电,有的就是走私品。更有时髦的服装、玩具,因为购买不似国营商店般受限制,于是穿了十几年黑蓝灰的人们就像疯了一样拥进他的商店,买不用布票的确良花布和衣裳。
他的百货商店是最早卖女人连衣裙的,最早卖录音机、电子表的。后来他发现有更多的北方人开始涌进这个城市做生意,而百货商店的竞争日益激烈,他就甩卖了所有的东西回笼了资金,转行开起饭店和旅馆来,当他发现外地来本地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大多是独个跑的男人,娱乐生活几乎完全没有时,他就第一个开起了录像厅,后来又开了可以唱歌跳舞的歌舞厅、台球厅。但也有人说他的百货商店现在还在,只是他自己不再经营,而是把经营场地分成小块租给别人,他是幕后的老板,那才是他赚大钱的地方。
冰云对于这些就像听故事,而女人们又喜欢说,平日出个门,只要她一驻足加入哪个正在聊天的妇女团体,女人们的话题就会自然而然转到谈论伟健身上,她们先是搭个话问她:阿健今天没回来啊?然后她装作半懂不懂地用她的白话回答一下,再婶子嫂子姐姐地称赞或好奇一下她们手上的活计,被好奇或称赞的人自会来应付她的话,另外的人便开始用方言聊起来。
聊的人都以为她听不懂,所以毫不避讳,而实际上,她能听懂大部分。当听和说不是用于沟通而是关乎生存的时候,人能爆发无限的潜力。而她之所以会坐下来加入她们,不过就是想听她们讲他的故事。她听说他赚钱以后,原是要把一家人接到城里住,但老爷子和老太太不同意,对此邻居们的议论是:周家的人都很聪明。而至于是怎么个聪明,他们说不出来。伟健对此的说法是:爸妈离不开老宅,重新分到的土地也不能荒了,说一家人不能都干一个行业。冰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们是想为这个喜欢冒险的儿子守住最后一片家园。她由此对公公婆婆肃生敬意,连对小楼旁边未全部翻建的老宅的东西厢房也生出奇怪的亲切感来。
而对于他究竟是做什么的,她自己梳理了一下认为:他是个商人,酒店是他的主要事业,百货次之,歌舞厅是因为太新潮,能更好地给人议论,所以才成了人们说起他时必说的标签。至于他在城里的家,冰云想她可能会是这个世界上、这辈子、最晚知晓,或永远都不会真正知晓的人。
据说他在城里有一套很大面积的楼房,一百多平方米,装饰豪华。还有一个女人住在那里,是舞厅的舞小姐,长得很漂亮……对此她同样没问过,但心里则是确信不疑——不然他不回家的时候住哪呢,总不会住在酒店里吧!
第41章 第一代倒爷[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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