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开局窃取淬毒天赋,我的毒能弑神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54章 避风港[1/2页]

    米伯仁和米伯义都不是傻子。

    在老爹米怀远频繁询问老三米伯礼的时候,两人就瞧出了异样。

    尤其是在问到米滢的时候,显得格外的重视。

    此刻,听说米滢跟《万族大陆》有关,而且还在《万族大陆》之中,创建了一个莱茵公会。

    听父亲的意思,这个莱茵公会在《万族大陆》好像很有名。

    实力很强。

    想到这里,米伯仁和米伯义分别掏出了手机,开始搜索起来。

    家族内部会议是禁止携带通讯工具的,不过这个条例对于米家当代的两个继承人来说,显然不在禁止的范围之内。

    没过多久,两人就查到了跟米滢相关的所有信息。

    看完之后,两人都下意识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得不说,自己这个侄女还真不是一般人啊。

    在《万族大陆》刚开始的时候,就进入《万族大陆》,跟万族大陆第一高手,浮光破晓之间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甚至有传言,莱茵公会能够快速成长起来,就是靠浮光破晓在背后支持。

    莱茵公会自成立之后,通过合同签约的方式,以天价合同的方式,先后签约了上千个华国玩家。

    这其中不乏有顶级的高手。

    目前,玩家们根据游戏影响力进行了排行,莱茵公会在排行榜上暂时位列第六名。

    名次甚至还要比永恒国度高上一名。

    不过,这个排行榜统计的时候,统计了其它游戏之中,各大公会的影响力。

    对《万族大陆》来说,公信力稍微弱了一点。

    《万族大陆》论坛传言,莱茵公会的整体实力,已经达到了《万族大陆》前三的水平。

    甚至可以跟神域一起竞争下第一的位置。

    查到资料之后的米伯仁和米伯义,这才知道,

    父亲为什么要关注老三米伯礼了。

    想来,是想从米滢的手中,接过莱茵公会。

    现在的米家,已经有了永恒国度。

    如果再同时拥有莱茵公会的话,那华国前十的公会,他们米家就独占两席。

    根据父亲的理论,在《万族大陆》之中发展的越好,未来应对危机的能力也就越强。

    华国前十的公会,有两个都是米家的。

    那米家在未来,势必有更强的实力和更多的话语权。

    永恒国度已经在父亲的手中了。

    想要接下永恒国度的管理权,难度有点大。

    但是,莱茵公会就不同了。

    老三米伯礼在家里是什么地位,大家都一清二楚。

    自从他妈跟那个乡下的土包子跑了之后,

    父亲米怀远见到老三米伯礼,就能想起老婆跟人跑了的耻辱。

    这种情况下,米伯礼根本不可能掌握米家的继承权。

    也不会得到父亲的重用。

    尽管,现在的老三,手中握着莱茵公会这样一个王牌。

    可从父亲的言谈举止来看,并不打算把这个王牌交给老三米伯礼。

    而是准备直接通过家族的权力,拿过来。

    也就是说,现在的莱茵公会,就是无主之物。

    谁能帮家族拿过来,未来谁在莱茵公会的事务之中,就能掌握更多的话语权。

    想到这里,米伯仁迫不及待的开口道:“三弟,在场的人都不是傻子。

    如果没有米家的话,哪来的米滢。

    哪来的莱茵公会?

    米滢身为米家的一份子,不管她是不是借用了米家的资源,也不管你是不是给米滢提供了帮助。

    在米家危急存亡的时候,她都必须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是啊!三弟。”

    米伯义眼见失了先机,也不甘落后道:“莱茵公会能够发展起来,你能说没有动用任何米家的资源吗?

    莱茵公会跟我们米家之间,那是息息相关的关系。

    你没看网上的网友是怎么说的吗?

    大家都已经默认了,莱茵公会就是我们米家的产业。

    米家的名气,也是米家的资源。

    就算米滢没有动用米家的财力。

    当时,在招揽人才的时候,她难道就没用米家的名声吗?

    可以肯定的是,莱茵公会之中签约的大部分玩家,都是冲这我们米家来的。

    如果不是我们米家的,米滢不可能签约这么多强者。

    你怎么能说莱茵公会跟我们米家无关呢?”

    米怀远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两个儿子的表演,并没有出声阻止。

    他要的就是这种状态。

    身为米家的家主,他可不允许家族内有任何忤逆自己的行为。

    米伯礼眼见躲不过去,只能使出拖字诀:“爸,大哥、二哥。

    莱茵公会的事情,我也是今天才听说。

    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

    这样,你们容我回去之后,调查清楚之后,再给你们答复。”

    “老三,大家都是聪明人,你有必要在这装蒜?”

第54章 避风港[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