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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一章 来历不明[2/2页]
走出老远之后,田翰沉着脸低声发问,“陈真人这是啥意思……给我下马威?”
董毅很不屑地看他一眼,眼神中流露出四个大字——凭你也配?
不过,他终究是要开发新项目的,也懒得跟对方计较,只是笑着回答,“陈真人的意思是,咱们可以搞了,但是有一点……不能坏了陈真人的名声,你懂吧?”
“这个我太懂了,”田翰笑眯眯地点点头,他总算反应过来了,陈太忠想要挣钱,根本用不着这么费事,想给他下马威,更不用这么麻烦,“你说这个摊位费,该设定多少才好?”
两人对商业都有一定的理解,很快就商定——五个中灵。
五个中灵不算少,但也绝对不多,在风黄界,一个初阶灵仙卖苦力的话——比如说帮人修建院墙之类的,一天挣十来个中灵是绰绰有余。
当然,摆摊就不一样了,一天都未必卖得出东西去,在道治的城市摆摊,一天也不过十块灵石的管理费,最繁华的地方,也了不得二十灵石。
所以他们定的这个价格,真不算低了。
然而这并不是对摆摊者的唯一要求,他们还规定了上限,销售超过五十上灵的话,要按实际销售额,抽取百分之五的佣金。
换句话说,交易额达到管理费的千倍之上,就要按实际销售额抽佣金了。
打个比方说,地球界的早市,五块钱一个摊位,随便卖东西,可是超过五千块,这就得按百分之五纳税——卖六千块,要交三百的税。
这规矩绝对不算苛刻,比地球界的稿酬扣税宽松多了,不过难点真的就在于监管。
田翰自告奋勇负责监管,董毅想一想,给他两成的分红,并授予他临机处置的权力——二级天仙虽然比他修为高很多,但是别人想跑,田上人不动手的话,未必拦得住。
可是一动手,必然会遭到陈太忠的惩治。
董毅又将这个授权,禀告陈真人,请示自己是否越界了,陈太忠根本连眼皮都不带抬一下,就当没听见。
这就是默许了,事实上,陈太忠心里有点好奇:也不知道这董毅,能将这摊子做到多大?
摊子的兴旺,远胜陈太忠的想像,十来天之后,这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型的集市,摆摊的足有三、四十个,每天的人、流量,超过了一千。
有人说了,这点流量也算多?别说,这点流量还真的不算少了,须知这里可是战场,周边方圆万里,修者数量也不过几千人,换句话说,每天的流量,相当于万里方圆之内的修者,每隔几天就要来一趟。
来一趟就算买不到什么东西,能借机休整一下,也算不错。
很快地,董毅拥有了第二个天仙手下,三四十个摊位,每天总有六七个摊位,交易额能超过五十上灵的,光收取管理费,就能收二十来个上灵。
当然,最受欢迎的,还是大宗交易。
不过随着来的修者数量的增多,有些修者就借着“不得动手”的禁令,私下交易贵重物品——这样一来,能免去半成的佣金,也不怕对方强买强卖。
这个漏洞,很快被董毅发现了,他一时间大怒,要两个天仙手下拿下交易的双方——那两边有鉴于陈真人的恶名,不敢反抗,只能乖乖束手就缚。
然后,问题就又摆到陈太忠面前了,“买卖来历不明的物品?”
这种问题,其实董毅也能处理——就像此前他处理的一些问题一样,但是对他来说,不管自己能不能处理,得报于陈真人知道。
陈太忠喜欢的,也是董毅这种态度,他不介意让对方做主,但是就像他对军中弓修郭保宗一样:我可以让你做主,但是你目中没有我,自行其是的话,这是不行的。
董毅把问题报了上来,而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他没有报上处理意见。
陈太忠想一想,“这种情况多吗?”
“太多了,”董毅很干脆地回答,“若是可以买卖来历不明的物品,咱们的交易额,起码要扩大三到五倍。”
所谓来历不明的物品,其实换句话说……就是来历很明的物品,比如说,有印记的战器和法宝,高门大户的功法。
持有这些东西的人,跟物品来历不搭调,这就叫来历不明,搁在风黄界,这种东西只能在黑市卖,一旦被查住,就是天大的风险。
“滚蛋,”陈太忠笑着回答,“那是你的交易额,跟我有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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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一章 来历不明[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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