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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1章 穿越当天有艳遇,好兆头![1/2页]
当唐杰悠悠醒转过来,却发现他此时竟然手中提着一只麻布袋子站在大街上,再仔细一瞧身上的装束,衣裳褴褛,脚趿破鞋,根本就是一副小叫化的打扮……他心中暗惊,这是怎么回事?我还活着?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此时的环境也不再是熟悉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街头熙熙攘攘到处是穿着古代服饰的游人,小贩云集,处处都是听不大明白吴侬软语。瞧这些游人的装束,应该是宋朝的。听着游人们的口音,这里应该是江南的某个小镇。
唐杰慌称是山里死了双亲的野小子,其实他根本就不用撒谎的。他现在的样子也就十三四岁,那身打扮就算不说人家也相信他是个乞丐。不过这样倒为他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很容易就从一个老乞丐的嘴里打听到,原来他已经成功的穿越了,现在是南宋宁宗嘉定十一年,他所处的地方是嘉兴府的嘉兴县。
晕,我竟然穿越来了宋朝,还是内忧外患的南宋。宋宁宗赵扩,南宋第一名君宋孝宗赵伯宗的孙子。历史上说他有点弱智,不过这位有点弱智的皇帝干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废除了秦桧的王爵封号。
总算老天爷长眼,宁宗嘉定十一年,即公元1218年,这时候蒙古的成吉思汗正准备西征花刺子模帝国,而南宋的宿敌金国,现在正被成吉思汗的头号大将木华黎打的节节败退,自身难保,也没工夫欺负南宋小朝廷。
总算老子还有几年太平日子好过,等到忽必烈灭南宋,老子已经七老八十了,万一真到了那一天,老子就躲到台湾去。
晕!想那么多干嘛,最要紧的是找份工作填饱肚子活下去。他生性就是随缘之人,既然被老天塞到了这里,哭也没有,况且自己好歹也算是重生了一回,该知足了。而且听说两宋出名妓,而且那些名妓大多对看上眼的才子很是照顾,碰上才华横溢的穷酸书生还乐意倒贴银钱、、,我唐杰好歹也是华夏国防大学出来的高材生,剽窃几首后世的诗词冒充一下穷酸才子还是可以的,说不定俺也能泡上一个名妓,赚上几百两香艳银子、、做美梦当然爽,可也要先填饱肚子。不多时,唐杰就从一户殷实人家搞来了一只芦花大公鸡,还有一瓶酒,大大咧咧的向前方不远处的破窑走去。
“哪来的野小子,不想死就快滚!”
唐杰一愣,从前在部队还没有哪个敢这样对他说话。寻着声音望去,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绝色道姑正和一个岁的小女孩对峙着。
我的天,那些架空历史的作者果然没有骗老子,这古典美女果然比那些风的ol够看够味道。那个绝色道姑真他娘的美!
什么天生丽质,艳冠群芳,眉如远山横黛,目似秋水彻盈,唇若朱丹,齿若含贝,体态轻盈如迎风杨柳,这些词儿都用上,也不能尽述表达唐杰心中对这位大美女的赞叹,他甚至考虑要不要出家当道士、、不过,意的念头也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凭着特种兵长官的特殊经历,唐杰从绝色道姑的身上看到了一丝杀气。
叫老子滚的,大概就是这美貌道姑了吧。长得有几分姿色你就了不起了,想当年,比你美艳的女人,俺都上过。有什么了不起的,长得这么漂亮还去当女道士,这不是明摆着诱惑出家人违反清规戒律么?
唐杰这也是在心里瞎吹牛。特战队的纪律严的狠,一年到头难得见上一回女人,更别说这么漂亮的道姑了。所谓三年不见女人,母猪也成了赛貂蝉。唐杰虽然是华夏国特战队少校指挥官,可他才二十二岁,十六岁当兵,六年来连恋爱也没正经谈上一回,只在梦里上过漂亮女人。
正文 第01章 穿越当天有艳遇,好兆头![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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