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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远方来 第六百二十九章:不同的杀人方式[2/2页]
说到这里的时候,曹琴将手里的烟头放进桌上的一次性纸杯中,孙羽连忙又递上一支烟。
曹琴接过烟点上,孟远忽然开口问道:“新发现的尸体,该不会也是死于割喉吧?”
众人都有一定的办案经验,再加上刚才孙羽和曹琴一致认为这次的案子和十年前的案子有关系,大家隐约已经猜到了第四位死者的情况。
曹琴低声说:“第四位死者的名字叫做郭正峰,死因和贾媛媛的相同,被人从后面割喉所杀······”
郭正峰,男,21岁,他的死亡时间是发现贾媛媛尸体的三天后,现场的情况和贾媛媛死亡现场很接近。
狭小的巷子,没有目击者,死亡时间是凌晨2点左右,身上没有任何防御型伤痕。
郭正峰是一家酒吧的酒保,也算是混社会的小混混儿,社会关系最为复杂。
相同的凶器,相同的作案手法,连环杀手四个字出现在众人的脑海中。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曹琴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这四起命案的凶手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当时的刑警队队长李剑汛否定。
一个是碎尸,一个是割喉,两种截然不同的杀人方式。
一个在乡镇地区的作坊作案,不需要刻意伪装就能避开所有人,一个是在城区作案,别看那只是小巷子,不了解附近的地形绝对无法确定这条巷子会不会经常有人路过。
当时刑警队因为并案调查的事情吵得不可开胶,李剑汛认为这是两个连环杀手所为,而局长陈子波认为案子存在着一些联系,可以并案调查。
陈子波的依据很牵强,之所以那么坚持,只是因为他多年办案的直觉。
首先,除了第二位死者朱兴悦外,其他死者都和社会上的混混有关系,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算是一个共同点。
其次,将前两个案子和后两个案子分别看成一个整体,死的都是一男一女,死于相同的作案手法。
最后,前两位死者被碎尸了,但法医推断杀死他的凶器是一把利刃,很可能就是杀死后面两位死者的凶器。只可惜电锯破坏的切口太严重,利刃造成的切口很薄,无法用尸体的信息来论证这个猜测。
总而言之,陈子波认为凶手可能将一男一女视为整体,通过不同的杀人方式来杀死这些整体。
想要验证陈子波的猜想很简单,只要等下一起类似的案子发生就行了。
这一查就是十年,凶手没有再出现过,死者没有再增加过。
就好像他只是一个到阳拜县观光的游客——只是留下了一些证明他来过的痕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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