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逍遥梦路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四百零七章 研究(加更求订阅啊!)[1/2页]

    !

    幸好,如此考验人性的一幕,终究没有发生。

    支援来得很快,伴随着几声巨响,大量的枪声密集浮现,立即完成了压制,攻守之势瞬间逆转。

    就连那几只巨大的怪狗,也在随之而来的装甲车扫射下,变成了漫天的肉糜。

    片刻后,一支救援队伍就入了森林,与叶英姿顺利完成接头。

    确认安全之后,叶英姿才带着方元出来,看到了那个惨烈的战场。

    枪炮打人,可不是什么一个拇指大的洞眼,而是根本血肉横飞,内脏横流,看着就仿佛一个巨大的屠宰场,哪怕老兵见到这一幕,都要作呕。

    “走吧!”

    叶英姿眼眶中似有泪花,带着方元换了辆汽车,又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到了某个基地。

    “我是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的负责人——西门剑,欢迎方元同志的到来!”

    一名精神抖擞的中年人亲自出来迎接,和善地拍了拍方元的肩膀:“听说你路上遇到了些惊吓,没事吧?”

    “还好,只是有些想不到……我一个学生,值得这样么?”

    方元勉强一笑。

    “当然值得!”

    西门剑神色转为肃穆:“你知不知道,为了这次行动,东瀛国已经搭上了几乎所有的布置,十年心血一朝丧啊……而如果再晚一点,你家门口就可以开八国联军间谍会议了!”

    这西门剑有些风趣地说道,旋即一招手:“好了!现在来不及给你举办什么欢迎宴了,传令下去,立即开会!”

    ……

    地下基地。

    巨大的会议室内,所有人神色肃穆,望着播放的一幕幕幻灯片。

    这两拨人泾渭分明,一波是具有科学家气质的研究者,还有一波就是神情肃穆、坐姿笔直的军人。

    “这是今天凌晨6:00我们收到的各地情况汇总,并且,新的问题还在源源不断地产生……这一切都证明了,方元同志所提出的灵王彗星峰值、大循环理论、还有人体进化的学说观点,都是正确的!”

    西门剑点了下名,方元立即感觉无数道审视的目光从四面八方射来,几乎想将自己彻底看透。

    “有鉴于此,国家加大了对于我们研究中心的支援力度,我西门剑已经在首长面前立下了军令状,必定会在最短时间内研究出对策,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西门剑严肃说着,又看向方元:“方元同志,还有什么补充的么?”

    “嗯,的确有着一点!”

    方元点点头,暗自叹息没有眼镜好扶:“灵气峰值的到来,并不仅仅是那些进化者的福音,我们要特别注意那些之前的传承……比如武功、道法之类,要知道,一个有资质的普通人,在灵气充裕的情况下,也是有着修行与超凡的可能的,有些甚至比那些天然的进化者更加难以对付。”

    这种古老超凡力量的复兴,对于任何现有的社会秩序而言,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西门剑神色肃穆:“的确如此,这方面我们也考虑到了,有鉴于此……我在这里宣读一项任命!”

    啪!

    会议室内,立即全体起立。

    “……为应对最新情况,特成立宗教管理局,兹任命西门剑同志为局长、周鸣同志为副局长,下辖超自然现象应对处理办公室、快速反应大队、真相探寻办公室……此外,聘请方元同志为特别顾问!”

    啪啪!

    所有人立即鼓掌。

    而方元则是有些腹诽:‘不就是神盾局、异能局之流么?非得挂到宗教的名目之下,也是用心良苦了……’

    “好了,大家按照手头分配的任务,下去工作,现在散会!”

    西门剑做事很有一些雷厉风行的味道:“方元同志留一下!”

    “局座!”

    方元行了个礼:“有什么吩咐?”

    “嗯,小方同志啊,马上就要到新环境中工作了,有什么条件尽管提!”

    对于真正的人才,西门剑还是十分和颜悦色的:“那个副局长周鸣,你当初也见过,就是贺天鸣的上司,当初吸纳你进神童班的周主任!”

    “原来是他!”

    方元做出一脸震惊之色。

    “嗯……未来世界大变,国家也需要储备人才啊……告诉你这些,就是让你不要有思想包袱,你还有什么要求么!”

    西门剑和颜悦色地问道。

    “我这样的工作性质,虽然需要保密,但不会限制人身自由吧?”

    方元想了想,问道。

    “鉴于诸位科研工作者的特殊性,保密工作一定会进行,但并不会限制诸位的自由,只是外出、居住等等,都需要事先报告,经过我的审批,由保卫部负责你们的安保!”

    西门剑道。

    “好,那我暂时没有其它问题了,我要求马上进入工作!”

    方元大声说着。

    “好!”

    西门剑明显满意非常:“你有什么需求,尽管打报告上来,只要是实验需要,就不用客气!”

第四百零七章 研究(加更求订阅啊!)[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